上海梅陇省殿禅寺原名“省殿子庙”或“省殿之庙”,现位于景洪路2688号近双柏路口。据《曹行志》记载,该寺在元朝至元二十九年已具规模,加上当地一些年长的信众回忆,该寺原有土地面积六十三亩,房屋一百多间。按前后顺序分为:天王殿、大雄宝殿、藏经阁等。殿堂的两侧为厢房。寺院山门前有长十多米的九龙照壁,天王殿大门两侧安放一对麒麟。寺内丹墀有两棵参天银杏大树,蔚为气派。寺院四周有小河环绕。清光绪十年二月(1884年)重新修葺。至民国十二年钱椒曹正书,康济民等再次募捐重修。其香火鼎盛时可与龙华寺相媲美,有“南有省殿子庙,北有龙华庙“之说。

 

    因历史种种原因,该寺毁于1951年-1959年,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亦随之增加,由于地处梅陇镇、吴泾镇和颛桥镇在内的广大地区没有一所佛教寺院,许多信众自发的在该寺原址上搭建简陋房屋,恭请佛像敬香礼佛,并形成一定规模,致使该处烧香点成为“非正常宗教活动场所”,由此亦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。

 

    为了满足广大信众合理的宗教信仰需要,依据《国家宗教事务条例》及《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》,于2010年3月9日闵行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依法批准设立“梅陇镇省殿禅寺烧香点”,保证了广大信众有一个文明、安全、清静的宗教活动场所。

 

    经过几年全寺僧众的不懈努力,并在各级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“梅陇镇省殿禅寺”于2013年5月正式批准为合法的“固定宗教活动场所”,由闵行区佛教协会副会长相玉法师负责管理,固定信众1000余人。

 

    如今寺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,管理有序,日常法务活动如法举行。四众同修,增福开慧,为了给广大信众建造一个庄严、殊胜、清洁、安全的宗教活动处所,寺院整体规划正在进一步落实中。祈望海内外仁人志士、四众弟子慷慨解囊,添砖加瓦,成就功德,功不唐捐。经云:“所谓布施者,必获其利益,若为乐故施,后必得安乐”。